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加强宪法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深刻阐述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的伟大意义,全面回顾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的重大成就,科学总结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对新征程上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重要部署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内在统一,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新时代宪法制度建设和加强宪法实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在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的工作中,在总结运用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对形成并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宪法制度建设、加强宪法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有些是关于宪法的专门论述,有些是关于国家宪法日等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有些体现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讲话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包含了许多原创性重大思想观点方法,涵盖了宪法的发展历程、性质特点、地位作用等各方面和宪法的制度建设、实施监督、宣传研究等各环节,丰富发展了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实践基础上的法治理论创新,是法治中国建设发展前进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是新时代我们党对宪法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规律性认识的集大成者,是新征程上加强宪法全面实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的法治宣言,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文献。40年来,我们党对制定和实施宪法的重要性和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提升。一直以来,我们党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方面着眼,提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①。新时代,我们党不断拓展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提出“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②,首次从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宪法及其发展实施的重大意义,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相契合、相呼应、相衔接,为宪法工作明确更为崇高的使命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科学理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宪法工作和立法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升理论思维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守正创新能力,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断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都郑重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充分体现为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我国现行宪法是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只有深刻把握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的历史、根据实践需要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的历程,才能深刻理解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才能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才能更好做到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署名文章中深刻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开创性意义,是对“两个紧密相连”③重要论断的深化和升华,不仅以深邃的历史眼光揭示了我国宪法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深远影响,而且以胸怀天下的世界眼光揭示了我国宪法在世界宪法制度史、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的重大意义,有利于从更高站位、在更高层次上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宪法制度,更加清醒认识和把握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的本质区别,更有信心志气担负起以宪法力量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

厚重的宪法发展历程和艰辛的探索实践是我们坚持宪法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底气所在。我们要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把我国宪法制度同近代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的历史巨变,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同我们将要做的事情紧密联系起来,从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的发展史、奋斗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把社会主义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发展实施好、贯彻落实好,更好为世界范围内宪法制度发展提供中国样本、中国经验,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新时代十年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和全面实施的最根本的动力和最坚强的保证。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放在分论的第一部分专门阐述部署,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提出重要举措。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任务,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018年1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问题,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在党的中央全会历史上是第一次。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这次重大修改,国家根本法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实现了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符合中国实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落实宪法关于党的领导的规定,推动坚持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通过制定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监察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法律不断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编纂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制定修改一大批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取得新成绩。设立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授予功勋模范人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推动了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这些重要宪法实践和重大活动安排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展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发展实施的光明前景。

全面把握新时代十年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我们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所在。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依然任重道远、法治中国建设不会一蹴而就,必须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大势的重大判断、对未来我们必须担负的使命任务的重要部署,倍加珍惜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重大法治成就,以国家根本法的力量凝聚人民之力、汇聚人民之智,踔厉奋发、再创辉煌。

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关于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重视和善于总结经验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说过,我是靠总结经验吃饭的。邓小平同志指出,“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④。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深刻阐明了关于我国宪法制度建设“七个必须坚持”的规律性认识,这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历史经验和探索实践的理论升华,是对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特别是新时代十年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实践经验的高度凝练,集中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从宪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入回答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法治课题,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宪法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七个必须坚持”首要的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强调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明确了宪法工作的根本领导力量,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发挥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功能作用,牢牢站稳制定和实施宪法的根本立场。“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突出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取得的重大法治创新成果,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牢牢把握我们党长期执政、治国理政的法治规律。“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强调宪法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坚持用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牢牢把握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的重点任务。“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阐释宪法作为上层建筑要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推动我国宪法紧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而不断完善发展,牢牢把握我国宪法守正创新、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途径。

“七个必须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宪法工作、推进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的行动指南。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系统学习掌握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的历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修宪行宪的重要实践,系统学习掌握长期以来我们党对宪法工作一脉相承的规律性认识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更好把握“七个必须坚持”规律性认识,满怀信心地推动我国宪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谱写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的使命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提出加强宪法工作、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的明确要求和重要举措,为我们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我们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和“五句话”队伍建设要求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部署,以新作为新成绩新贡献更好响应党中央的伟大号召,确保高质量完成党中央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工作是国家重要的政治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完善和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宪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重大涉宪问题和有关工作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教育科技人才、依法治国、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来统筹规划立法项目,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充实涉外法律“工具箱”。统筹好全面深化改革与立法修法工作,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立法工作中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推动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要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不断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中有关涉宪性问题研究处理,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

四是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要坚持宪法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着力通过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加强立法宣传等重要途径,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发展,引领中国宪法实践创新,引领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断推向前进。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传播好中国宪法声音,加大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力度,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更好展现法治中国的良好形象。

① 参见《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载《人民日报》2014年12月4日,第1版。

② 参见习近平:《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载《人民日报》2022年12月20日,第1版。

③ 参见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7页。

④ 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4–235页。

⑤ 参见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0月13日),载《求是》2022年第5期,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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