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火锅店售“口水油”,13名被告人被判刑并赔付公益诉讼费用】近日,安徽淮南中院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牛某等人在节约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将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滤网桶内,过滤掉火锅残渣并收集油品,次日添加至顾客火锅中食用,涉案火锅锅底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

法院认定“口水油”属于废弃油脂,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13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同时被判令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

【案件回顾与分析】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王某、牛某等人在经营入川毛肚火锅店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他们将顾客吃完火锅后剩下的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滤网桶内,过滤掉残渣,收集浮在上面的油品。次日,这些回收的废弃油脂被添加到新的火锅锅底中,再次出售给顾客。

据统计,该火锅店累计销售了6.5万余个火锅锅底,涉案金额达170万元。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25万元至2000元。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消费者在就餐时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有信誉的餐饮场所。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168元,整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Jmbaoku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