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第十个国家公祭日到来之际,当年建议设立“国家公祭日”的提案人赵龙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回顾提案初心,表示,中国人的良知、政协委员的职责、尊重生命的人文关怀这三个动因,促使他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有关提案。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在此之前,许多有识之士为此付出努力,而他们的努力已载入史册。1992年起担任纪念馆馆长的朱成山,1994年带着战后第一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赴日,在广岛亲见日本首相参加的高规格、大规模公祭活动,受到启发。经过多方努力,从1994年起,每年12月13日,江苏省暨南京市社会各界人士都会举行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悼念仪式,不过仅限于地方性悼念活动,其规模和影响仍然有限。

第十个国家公祭日_公祭国家公祭日的手抄报_公祭国家日视频2022

2005年3月9日,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首次提交了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赵龙说,提案为手写,只有不到700字短文,题为《关于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建议》。

他在提案中写道:“为了更好地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反对战争、维护和平、捍卫人类尊严的正义立场,更好地警示和教育国人,建议每年的此日,在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遗址举行公祭活动,并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

“当年提案,一是出自一个中国人的良知,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滔天大罪,30万中国同胞死于日军铁蹄下,这是我们国家之殇民族之痛,深深地伤害了我们民族自尊心。所以我想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应该去做一点什么,才能对得起民族。”时隔18年,赵龙回忆起三个动因,“二是出于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我是工作生活在南京的全国政协委员,我觉得我更有责任也更具备条件向国人呼吁,向高层进言,我假如不作为,更待何人。”“三是出自一种人文关怀,尊重人尊重生命。南京大屠杀历史铁证如山,是二战期间三大惨案之一,但是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规格规模当时还比较有限,跟本身的历史意义和警示作用不相匹配。我觉得应该来写提案。”

在提交前,为了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他在政协小组会上,把提案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了通报,有49名政协委员联合签名。提案公布以后,海内外许多媒体纷纷采访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同。南京大屠杀历史证据充分,并且在战后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行了审判,对此国际社会早有定论。

尽管当时提案没有很快通过,赵龙表示,“当时提议时,我就坚定地认为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值得去做的事,回头看依旧如此。”在他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正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意义所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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