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话题“女子捡到银行卡猜对密码取走4万被抓”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常州溧阳的一名女子陈某近日捡到一张储蓄卡,侥幸猜中密码后,将卡内4万元取走。失主发现后便报了警。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构成信用诈骗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因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检察院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捡到他人银行卡,在试出、猜中密码后擅自取现、消费的事件时有发生。据悉,储蓄卡及信用卡在刑法里统称为“信用卡”,而上述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官提醒,捡到他人银行卡应当立即归还失主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切莫心生贪念,触犯刑法。

捡到他人银行卡

猜中密码取走4万元后被抓

前不久,陈某在溧阳某公交站台捡到一张银行卡,卡的背面写着一个数字“0”。陈某便猜测:银行卡密码可能为六个零,于是前往银行ATM机查看,发现自己果真猜中了密码。查询之后,陈某发现这张银行卡里有4万余元存款。

陈某觉得把钱取出来应该没事,大不了失主找来再归还就好了,抱着侥幸心理,她分几次将卡内的4万元取出放在家中。几天后,失主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丢失,报警处理后发现,自己卡里的钱被他人冒取。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检察院最终依法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思君说:“陈某属于拾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不管是信用卡还是储蓄卡,在刑法里统称为‘信用卡’。本案涉及到的其实就是一张储蓄卡。但不管是什么样的银行卡,都不能(捡拾)使用,因为不是自己的卡,取了里面的钱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钱就取出来,没钱就扔掉,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哪知道后面后果那么严重。”陈某事后表示,“不是我的东西就不该去拿或捡,简单的法律(知识)还是要了解的。”

对此,网友表示,这是属于“有点聪明过头了”“妥妥的不当得利,被抓很正常。捡到卡、猜到密码是运气,但钱是别人辛苦挣的,取了就是不对。”

近年来,捡到他人银行卡擅自取现、消费的事件而被判刑的事件时有发生。

2022年10月,上海的一位六旬老太乔某某捡到一斜挎包,发现包内有身份证及多张银行卡。“想着试试看能不能取点钱自己花”,便至ATM自助取款机,用身份证信息,一张张测试银行卡取现密码,最后成功取现共计7000元。

与此同时,正在吃饭的失主收到了一条取款短信,才惊觉自己的钱包丢了,遂报警。等警方找到乔某某,取走的钱款已被她挥霍一空。经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乔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法官提醒

如果拾到他人遗失物,应积极寻找失主,或是交给公安机关,切勿产生占有私欲。在办理银行卡或者存折后应迅速修改初始密码,尽量避免使用身份证号、手机号、生日等容易被破解的号码作为新设密码。出门在外应注意保管银行卡等重要随身物品,谨防被不法分子捡拾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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