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妨来看看具体的嘴脸:其一、最可恶的是别人养大了又来认亲了;其二、要饭也得养大孩子啊!真不是人,好可爱的女娃娃啊!缺德;其三、信不信?如果是男的,这事不会发生;其四、这时候无力抚养了?“做”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呢;其五、搞不明白,她父母都遗弃了,还找亲生父母干吗?如此等等,还有很多,这里就不全数列出了,但我们基于这些谈一谈,他(她)们到底在说什么?

“其一”提到的情况当然是有过的,但是不是最后都会如此,这个肯定不会的。当然我们也不是说这件事情中的亲生父母绝对不会这样,而是事情到底是怎样的还没搞清楚,下这样的结论,确实有些早了,除了表达恶意,对于事件本身毫无益处。

至于“其二”,真要是不负责任的丢弃,这么骂也是没问题的。可民警都说了,亲生父母还没找到,所以骂也只是骂,理论上还是有些不够严谨,而不够严谨就导致对女婴的善意也可能变成恶意。

而“其三”就更低端了,看起来是在批判“重男轻女”,可实质上好像也认同“重男轻女”,要不然怎么如此肯定呢?退一步讲,孩子都四个月了,也长开了,真要是“重男轻女”,可能一出生就遗弃了。所以这种结论就是口嗨,真是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

再说“其四”、“其五”,属于同一类型的抬杠追问。平心而论,丢弃确实不对,但是追问“做”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和她父母都遗弃了还找亲生父母干吗?明显存在逻辑混乱,是的,从气愤的角度讲好像是通的。但是作为事情与事情的关联度,其实在当中存在断链。

首先“做”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这个背后其实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像大多数人的婚姻,恋爱结婚时,基本上都是山盟海誓的,起码都希望奔向幸福的。但是不代表之后离婚了,就认为之前的美好都是虚假的。强调这个问题是想说,我们除了就事论事,也要分阶段论事,甚至最好用人性的复杂性,世事的无常性去看待不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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