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违法解除……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慢慢等你……你甭想再找工作!”北京一家公司女高管叫嚣违法开除员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涉事公司公开声明称该女高管已被停职。1月8日,疑似该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网上发声,质疑公司仅仅将女高管停职的做法,并称自己是因为不愿受人摆布而被开除。北京市海淀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

1月8日,涉事的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发声明称,该公司人力员工井某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民极度不适,在此谨向大家诚挚道歉,该公司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该公司在声明中还表示,该公司前员工孙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3年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6个月。因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经协商一致,12月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该公司按照协议于12月8日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以上程序均依法合规处理。

1月8日中午,疑似该事件被解除劳动协议的当事人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帖回应此事。该网友称,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所谓的女高管井某停职的说法是不可能的,井某是某知名大学94级无线电专业毕业,跟公司大老板陈某是同班同学,关系铁得很。公司此举只是敷衍一下,过阵子(井某)又回去了。

该网友表示,他反对公司使用盗版软件设计芯片。他认为盗版软件设计出的芯片可能有bug,质量无法保证。此外,他反对公司将什么都外包。他认为自己被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不愿接受上级的摆布。

极目新闻记者私信该网友,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1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或为空号,或正在通话中。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仲裁的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在商讨。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按法定程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侵犯劳动者人格权或人身权利的,劳动者也可以选择报案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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