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向全体原告投资者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组织异议投资者、原告特别代表人、被告就异议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并开放庭审公开网定向观摩直播权限,保障了群体性诉讼投资者的知情权利。

听证会后,合议庭综合考虑投资者意见、案件所涉法律和事实情况、调解协议草案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因素,决定制作民事调解书。期间有1名投资者申请退出调解,最终参与调解的投资者为7195名。

根据调解协议,各责任主体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的赔偿金额2.8亿余元进行全额赔付。其中,泽达易盛、实际控制人林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泽达易盛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各方本着及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尽量减少对资本市场负面影响的原则,形成款项支付方案。

据悉,该案中,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案件调解后,赔偿款项将通过上海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间建立的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自动发放至各原告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确保合法权益实现安全、高效、便捷。

专家:该案对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践行保护投资者理念、积累特别代表人诉讼经验、推动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在专家看来,泽达易盛证券纠纷案的处罚及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对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泽达易盛及相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定期报告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均属于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及律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证券诉讼案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程晓鸣认为,泽达易盛属于在注册制改革以后登陆科创板的企业,其欺诈发行的行为市场影响恶劣。可见,中小投服根据相关规定选择该案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完全有必要的。

近日,社交平台上关于“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泽达易盛案”的讨论逐渐增多,有投资者发文称已收到赔偿款。

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采访到原告投资者田润平。他表示,自己是打新股打中泽达易盛,中间有加仓和减仓,投资泽达易盛股票总计亏损10万余元,已于1月12日收到47157元赔偿款。

田润平本人是一位家住天津的刑事律师,他表示,对于代理律师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小投服)在诉讼和调解过程中的服务非常信任和满意。“感觉非常幸运”,田润平表示,炒股自负盈亏,这次能够获得赔偿,非常难得。

另一位家住浙江宁波的业余股民胡邦伟1月14日告诉记者,他是打新打中泽达易盛新股后,觉得相比当时科创板其他股票,泽达易盛估值水平相对较低,所以他在股价80元-20元的震荡下跌过程中,除极少数日内做T外,总体一直在加仓。直到泽达易盛退市前,胡邦伟才以6元左右的股价全部清仓,整个过程亏损超11万元,最终获赔金额为6万多元。胡邦伟表示,虽然没有获得全额赔偿,但总体比较满意,“毕竟这是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案,之前没有先例。”他还对代理律师、中小投服、上海金融法院表示感谢。

2023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审结。中小投服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本案中,由投保机构代表的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2023年4月28日,1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7月21日,中小投服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决定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特别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规则,最终该案适格投资者为7196名(简称“全体原告投资者”),损失金额总额经测算为2.8亿余元。

考虑到涉案事实认定相对清晰,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当事人预期,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中介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有一定偿付能力,且均有积极赔付意愿,为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胜诉权益,同时也给各被告弥补自身过错的机会,减少违法事件对资本市场特别是科创板市场的负面影响,上海金融法院决定组织各方开展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该案的妥善化解为维护证券交易市场平稳有序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司法实践范本。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的要求,持续优化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切实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注入信心,为科创板及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个人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

由该案细节可知,2023年12月5日,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中小投服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与12名被告共同签署调解协议草案,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制作民事调解书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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