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执行死刑两名故意杀人犯,犯罪动机出自不满社会】西安中院发布布告,宣布对两名故意杀人犯执行死刑。两名罪犯分别因生活不顺,对社会不满而产生杀人想法。其中,吴泓儒持羊角锤砸伤两名女性被害人,后持匕首刺死一名路人;朱龙龙持水果刀捅刺一名15岁被害人致死。两名罪犯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后,西安中院执行死刑命令。
1月16日,西安中院的一则布告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该布告发布于1月9日,宣布对两名因生活不顺和社会不满而产生杀人想法的故意杀人犯执行死刑。这两名罪犯分别是出生于1999年的吴泓儒和出生于2000年的朱龙龙。
【事件回顾与法律程序】吴泓儒,24岁,因长期对社会不满,于2021年7月10日在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西安交通大学南门附近,使用羊角锤和匕首对两名女性实施伤害,并在随后的冲突中导致一名33岁的女性死亡。朱龙龙,23岁,因生活不顺,于2020年8月12日在西安市潭桥区合能十里锦绣小区二期北门外,使用水果刀捅刺一名15岁的学生,致其死亡。
西安中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两名罪犯的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判处吴泓儒和朱龙龙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两名罪犯的死刑判决。
两名99后男子当街行凶被执行死刑:因生活不顺产生杀人想法
1月9日,西安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泓儒和朱龙龙进行了最后的验明正身,并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的生活压力、社会不满以及缺乏有效的情绪调节机制,可能导致极端行为的发生。因此,社会应当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帮助个体正确处理压力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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