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准备组织全村讨论,违规办酒宴一事村委会该不该管,以什么方式管好?”
1月24日是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支部书记许凯忙碌的一天,当天他接到了不少媒体的电话。
起因是,前一天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转账电子回单和收据,称村委会不允许自己在村里办酒席,并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
当事人在视频中吐槽:“家里办酒席被罚款了。”他给出的一张电子回单显示,收款人为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备注信息为:灯塔七社郭某违规办酒教育费1000(元),收据盖有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1月24日下午,许凯向奔流新闻记者证实:“该单据属实。收取的是教育费,不是罚款,会转到镇财政上,都是公开的。”
许凯说,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农村自办酒席的范围包括婚宴、丧宴、寿宴,上述当事人自办的酒席是家中老人去世周年宴,这种酒席是不被允许的。
许凯进一步介绍:“人情往来,摆酒村民不得搭礼吗?一次如果收200块,三次就要收600块。当事人在4年内已自办了婚宴、丧宴、生日宴,此次又办了周年宴。反复办酒才有人举报的他,还是他亲戚到村委会举报的,说办酒太多了他们都快吃不起了。”许凯说,那笔教育费会打到财政账户,也会进行公示,这笔费用也会用于当地农村卫生或者建设方面。
记者注意到,许凯提到的农村自办酒席规定即《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除婚嫁、丧事、寿宴外,周年等其他事由不允许置办酒宴。
群众违反规定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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