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因误诊切除器官被判赔偿62万元,患者家属寻求追究责任人责任】

2018年8月,77岁的张玉华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接受全胰切除术,术后两个月不幸去世。家属郇杰发现,手术前并未发现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

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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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郇杰提起诉讼,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62万余元。

张玉华的女儿郇杰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同时希望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她曾向深圳卫健委反映情况,但因违法行为未在两年内被发现,卫健委决定不给予行政处罚。

郇杰还向警方报案,但案件尚未立案,警方表示正在研究中。

法院判决指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患者丧失了接受适当治疗的机会。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的不良治疗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医院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二审法院采纳了鉴定意见。

郇杰表示,她将继续寻求法律途径,以确保医疗事故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

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

网友对此纷纷表示:

明知无肿瘤却割了正常器官,简直恐怖!

赔偿多少钱也换不回亲人了!

天啦,如果是真的,医生这哪里是救人呀,这是明目张胆的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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