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中国黄金召开了加盟体系四季度合作伙伴会议,中国黄金董事长刘科军当时表示,“创立17年来取得的辉煌业绩,得益于拥有一群忠诚度高、大局观好、战斗力强的合作伙伴队伍”,他还希望“要做大规模、多开新店,扩大中国黄金‘根据地’”。

加盟模式为中国黄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

2022年,中国黄金实现营业收入471.24亿元,经销模式收入达到了183.21亿元。此外,品牌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也为中国黄金带来了1.72亿元收入。

据了解,中国黄金会向加盟商收取品牌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品牌使用费是指,在合同期限内,中国黄金允许加盟商从指定供应商处自行采购K金珠宝类产品,经公司及权威检测机构质量检验合格后,挂签使用“中国黄金”品牌上柜销售而收取的费用。而管理服务费是在合同期限内向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国黄金招股书显示,加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5万元/店;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主要分为3档,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为4万元/店/年,地级市为3万元/店/年,县级及以下地区为2万元/店/年。

中国黄金一门店突然人去店空,寄存的巨额黄金消失?工作人员:你去报案吧

不仅如此,购买人可随时持单进行回购(但没有了相应优惠),或1年期满后要求中国黄金进行回购,但需参照实时基础金价每克仅扣除2元手续费。期限上,也可以选择3个月或6个月,但优惠条件不同。

今年3月,曾女士本打算办理黄金托管的续签业务,但和中国黄金概念店工作人员微信聊天时,工作人员告诉曾女士“我们公司倒闭了”“你去派出所报案吧”“加盟的”“没跑”“就是破产了”。

据同样是受害者的李先生回忆,这家中国黄金概念店于2023年12月27日关店,他在关店的第一时间便收到了店员的通知。李先生介绍,他发起的维权群里目前大概有70人,大部分人都是双井富力广场中国黄金概念店的受害者。

李先生说,2024年1月底,群里做了一次统计,“(群里)40个人的时候,(无法提取的黄金)大概是60公斤”。

得知闭店后,曾女士在警方要求下查银行流水时才发现,原来中国黄金概念店的收款方是“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三鼎原的法定代表人是林建保,杨淯溶持有三鼎原100%股权。

受害者丁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国黄金官方对此事的态度分两个阶段,刚开始时中国黄金以(涉事门店)是加盟店为由“矢口否认”;春节之后,中国黄金态度转变,承认有责任并积极协助。“承认有责任,但也不承认有多少责任,一切都等着。”丁先生说。

李先生则表示,得知关店后,他选择去当地派出所报案。2024年1月9日,警方通知李先生等报案人前去做笔录,2月底,警方告知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

记者实探:涉事门店人去“店”空律师:上市公司或需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富力广场1楼的咨询台处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您这信息知道得已经太晚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国黄金概念店是加盟店,几乎与富力广场同龄。目前,店铺欠着房租,和物业也有纠纷。

记者也联系了受害人提供的中国黄金概念店原店员,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3月22日,为求证受害人的说法,以及对此事件的看法,记者拨打中国黄金董秘办电话,接线人员表示,该电话是投资者热线,会帮忙转接给相关部门。22日下午,记者又向中国黄金公开邮箱发送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电话或邮件回复。

针对此事,很多受害者有疑问,难道仅凭一句“加盟店”,中国黄金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岳屾山表示,在加盟方式上,一般有独营、合营及托管模式。加盟店独营模式是指加盟店与品牌方互为独立主体,在财务、人员、经营等方面都各自独立。独营模式下,品牌方往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需向品牌方支付品牌使用费、管理费或押金,品牌方对加盟店的经营等进行管理、监督,法院可能会认定品牌方有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当加盟店的经营方式为合营模式(即加盟商与品牌方共同经营)及托管模式(即加盟商不实际参与经营,但对外经营主体为加盟店且承担经营成本并收取利润)时,法院通常会认定二者属于共同侵权,品牌方和加盟店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通常来讲,品牌方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会在合同中载明对于因加盟店过错引发的纠纷,由其自身承担责任,与品牌方无关等类似声明,但该约定仅在加盟店与品牌方间发生法律效力,当涉及第三方追责时,需要考量其他因素。”

就本事件而言,岳屾山表示,加盟店开设金店,并挂牌为“中国黄金”,纵观其整个宣传、签约及提供服务的过程,消费者无法明确知晓金店的实际经营主体为谁。对此,作为实际经营者,加盟店显然应负直接责任。与此同时,作为收取加盟费、管理费等费用,并提供经营指导及督导服务的“中国黄金”公司,显然未能充分尽到其品牌监管职责,未能引导消费者全面、理性认识品牌,从而有效识别品牌授权方、实际经营者等不同主体,至少应在加盟店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提供补充赔偿责任。

以加盟模式开疆拓土,中国黄金面临品牌管理风险

加盟一直是中国黄金销售模式的显著特征。

公司公告显示,中国黄金直销模式主要包括直营店渠道、大客户渠道、银行渠道、电商渠道和回购渠道,经销模式主要为加盟店渠道。

2022年年报显示,中国黄金共有3642家门店,其中直营门店为105家,其余3537家为加盟门店,占比约为97.12%。同时,当年,中国黄金增加的直营门店为21家,增加的加盟门店则有3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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