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彩礼”衍生出新变种

不久前,湖南小伙陈建雄到女友内蒙古老家提亲。女友家长辈提出,结婚前需要给20万元彩礼,并购买“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还要求在长沙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男方出首付。

“这对我来说压力太大了,这些钱加起来得有近百万元,就算‘咬咬牙’也拿不出这么多,只能想办法四处去借。婚还没结,就得先欠一屁股债。”陈建雄说,面对“天价彩礼”,他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家人沟通。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一些地区加大对高额彩礼综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此同时,“天价彩礼”也衍生出各种新变种。

记者采访发现,相比于传统的给大额现金、购买“三金”,如今有些地方“天价彩礼”衍化成房子、车子、存折等。

例如,在山东、河南、甘肃一些县区,彩礼存在“万紫千红一片绿”“一动不动”等说法,其中“万紫千红一片绿”是根据人民币颜色而来的通俗说法,包括一万张5元、一千张100元和若干50元,算下来超过15万元;“一动”则指小轿车一辆,“不动”指在城区有一套房子。

在一些地方,索要彩礼方式也在改头换面,男方要将一定数额的钱放在存折或者银行卡里,婚前给到女方手中。“有多少钱不公开,但是彼此心知肚明,主要是看男方的诚意,也为了避免结婚当天男方反悔不给。”一位受访对象说。

为了让“天价彩礼”变得“名正言顺”,一些农村地区将彩礼改称“恩养钱”。受访对象表示,男女订婚时在明面上不提“彩礼”二字,双方家庭也不直接对外说要多少钱娶媳妇,改成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钱。在一些地方,男方婚前要为女方或女方父母购买大额保险。

不少乡镇干部说,这些变相彩礼其实和原来的现金并无两样,这些所谓的“习俗”也并非真正的民俗,但乡镇政府、民政等部门一旦进行制止或约束,往往会被村民指责“破坏习俗”,因此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高彩礼形成的三大原因

城镇化、攀比心理、男女比例失衡,是高彩礼形成的三大原因。伴随着县域城镇化的持续推进,社会心理的复杂化、部分地区男女比例失衡加剧,治理高彩礼的难度也在加大。

调研组发现,在迅速城镇化过程中,新一代农村青年生活预期普遍在城市而非乡村,依靠父辈托举进城的新建小家庭,想要过上体面的城市生活,一个最为快捷的方法,就是通过索要足额彩礼“一步到位”。

与此同时,高彩礼也是许多女性家庭防止婚姻出现危机的一种预防措施。出生在河南某县的小凯告诉记者,原本女方不要彩礼,临结婚前又提出增加20万元的彩礼,“因为我家全款在郑州买房未加女方名字,她的父母怕女儿吃亏”。

在江西、福建、浙江和江苏等地区的农村,出生性别比失衡,年轻女性资源大幅度向发达地区聚集,村子里剩下一批光棍,也导致彩礼水涨船高。

东北地区一个村支书告诉记者,留在村子里的10余个年轻男性一半是光棍,平时几乎见不着适龄女孩。在江西省鹰潭市,2021年一位出价28.8万元彩礼的男性被另一位出价38.8万元彩礼的男性截胡,最终相亲失败。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齐心说,彩礼是在多种因素长期作用下形成的一种社会习俗,很难通过单一政策改变。许多农民一面苦于高价彩礼的沉重负担,另一面又乐于遵循传统,把索要或给付彩礼当成一种人生任务。

治理办法还需进一步丰富

当前多地将彩礼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并广泛推广,但取得实效尚需时日。辽宁省昌图县河信子村党支部书记赵国友说,许多家庭的彩礼是私下商议,村委会很难掌握,即便了解也很难有合适的身份去干预,只能进行宣传和引导。

近年来,一些地方尝试给彩礼设置红线,比如山东巨野县出台文件移风易俗,提倡彩礼不超6万元。受访基层干部告诉记者,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彩礼攀比的风气。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婚俗名目繁多,一些农民即便遵守政府制定的彩礼金额,也可能通过增加改口费等婚俗索要金钱,婚姻综合成本并没有降低。

高价彩礼屡屡触动社会神经,折射出社会的婚姻成本焦虑。要想遏制不断上涨的婚俗成本,治理办法还需进一步丰富。

“关于彩礼的新风尚,各地舆论宣传引导效果不够理想。”齐心说,一提到彩礼,许多家庭常常避而不谈。应该加大对低彩礼、无彩礼地区婚俗文化的宣传推广力度,并适时开展全国性的婚俗新风宣教活动,集中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长期在农村解决矛盾纠纷的赵国友告诉记者,高彩礼常常给婚后家庭矛盾埋下隐患,许多家庭在离婚时因为彩礼问题闹上法庭。赵国友建议多宣传这种反面案例,提供负面警示。

王德福表示,当前遏制高价彩礼的政策还是呈点状分布,应该将一些地区良好的政策和经验进行总结,因地制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些重点省份还应该专项开展高价彩礼整治等省域婚俗改革工作,将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负面清单,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治理责任,形成多层次跨区域的协同治理网络。

需要发挥法治的力量

专家还指出,解决难题需要发挥法治的力量。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黄振华告诉记者,民法典为乡村青年婚配行为提供了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当现有道德规范不能发挥约束作用时,法律能够起到最后的屏障作用。例如,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高额彩礼问题就具有遏制作用。“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让更多的农村青年了解和认识民法典的内容,并自觉以法律要求和导向规范婚姻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4年2月1日正式施行,开篇便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同时对彩礼的认定、返还规则、诉讼主体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在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方洁看来,该司法解释传递出理性看待彩礼、弘扬健康婚俗的法治精神,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导向作用,今后还可以将乡村青年婚配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在立法中预防化解冲突,实现乡村婚姻家庭领域之良法善治。

专家提出,乡村“法律明白人”是活跃在群众中的法治人才队伍,“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应当在建设良性、健康婚俗中发挥积极作用。“作为群众中的‘法律明白人’,应该学习好婚姻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方洁说,可以通过文娱表演、村民集会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法律规定、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弘扬文明节俭的现代婚俗;参与村民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村民实际情况化解婚姻矛盾;在处理纠纷过程中鼓励群众切身参与,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抵制高额彩礼的合理性。

方洁说,“一村一法律顾问”应当以当地习俗为基础、法律法规为依据,推动村规民约完善,实现高额彩礼到低彩礼的逐步转变。而一旦出现因彩礼引发重大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则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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