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年迈丧失了劳动能力,每年还要看病花钱,但女儿却认为父母以往偏心哥哥,并且按照农村风俗应该由哥哥赡养父母,自己抗拒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经调解,女子和哥哥每月各给付赡养费850元,并平摊发生的医疗费,但女子一直不履行义务。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泰州姜堰法院近日利用“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女子进行强制执行。(据5月26日现代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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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现代快报)

看了详细报道,令人五味杂陈。

执行人员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张某凤抗拒执行,多次瘫倒在地,大声吼叫,撒泼打滚。

在此前,张某凤向承办人大倒苦水,指责父母在过往家庭生活中有偏心之处,并认为按照农村风俗应由其哥哥赡养父母。

报道还称,执行人员现场搜出保险盒一个,经过长时间沟通和做思想工作,张某凤自愿打开保险盒,并从中取出现金近8000元履行了给付义务。

收入不高的农村妇女,每月要向父母支付850元的养老费用,确实是一笔负担,关键是她交得口不服心也不服,再加上她向承办人说父母有偏心之处,就激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和同情。

当然,情归情,法归法。

张某凤在法院调解后同意支付赡养费,就有履行的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

现实中,处于这种情法之间的困境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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