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山东省社保局副局长、山东省医保研究会秘书长仇振华看来,现在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都不愿承认患者被动出院和转院,这个现象在全国确实普遍存在,越是大病,矛盾越突出。
被“限制”住院天数的重病患者
起初,贾萍在齐鲁医院治疗十几天后已有轻微意识,眼睛刚能睁开,病情仍旧很严重,但被医院催促转院。
贾琴从陪同转院的亲属那里得知,当时,她妹妹被切开气管,身上还插着鼻饲管、导尿管,就被人从病床抬到担架送上救护车。刚下救护车,妹妹就出现呕吐反应,切开的气管也被痰堵住,憋得满脸通红。

病床上的贾萍(央广网发受访者供图)
“我护理过这种病人,这样折腾很容易出意外。”在医护岗位上工作了30余年的贾琴说,当时妹妹幸亏转到了附近一家医院,不然真可能危及生命。
孙强的父亲的生命最后时光在不断转院中度过。去年4月,他的父亲突发中风,在济南市某三甲医院治疗14天后,病情暂时稳定,仍需要做康复治疗,但医生通知他要转院。
孙强说,当时他觉得父亲不适合转院,便想办法找主治医生说情。最后的解决办法是,他先给父亲办一次出院,在急诊病房过渡半天再办住院,这样他的父亲得以不用转院,只是在同一科室换了一张病床。但是,在那里之后又住满15天后,他只能给父亲转院。最后,父亲在那家医院病逝。
“每次住院超过一周时间,我就开始犯愁,我心里就想又要转院了,万一找不到医院怎么办?”李秀华说,住到第十五六天时是她最焦虑的时候,因为她永远不知道医护人员口中的“尽量安排”是多久。
李秀华的女儿今年28岁,做过一次甲状腺肿瘤手术后,在医院住了5天就出院了。回家没几天,女儿就开始发高烧,病情急剧恶化,最终导致四肢瘫痪,不省人事。
6个月以来,李秀华始终没有放弃让女儿苏醒的希望。为了让女儿能在有高压氧设备的医院治疗,她带着女儿在济南4家三甲医院之间周转。如今,她已经记不清转了多少次院,她只知道,每家医院的住院时间不能超过20天。
“那种不确定感最折磨人。”李秀华说,她照顾孩子很累,平时睡觉就少,这都不是问题,但转院的事情让她每天都放不下。有时她找不到医院,看到医生,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她理解医生的难处,也知道不是医生想让她们转院。
“我实在想不通,拿钱看病,又不拖欠病款,住院怎么就如此难?”李秀华说。
护工李兰见过很多像李秀华这样的家属。她在济南做护工五六年,在七八家三甲、二甲医院护理过泌尿科、神经内科、外科、肿瘤科等科室的重症患者。据她观察,每家医院对患者住院时间的规定一般都是15天至20天。
“一般病人住到两周左右,医护人员就会提醒家属找医院,越临近20天,催促就越频繁。”李兰说,一些长期住院的患者家属都知道这个“潜规则”,有人不等医生催促,他们就提前找医院。
李兰记得,有次她在病房里看到一名医护人员询问患者家属的转院时间,家属对医护人员说孩子已经去找医院了,但还没找到。“我听到医护人员对患者家属说,我不是问你找没找到医院,是问你什么时候转院。”
“你去哪个医院住院都是这样,一般最长让你住3周时间,但患者可以转院,过十几天之后再回来住院。”山东大学齐鲁医保办的工作人员说。
医生的困境
刘婷至少陪丈夫转过8次医院了。
去年6月,她的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重度脑损伤。刘婷介绍,手术后,她的丈夫在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住了53天,转到普通病房后医生便建议他们转院。但是,考虑到丈夫的病情,她想让丈夫在这家医院继续住院治疗。最终,她与医生商议:先自费住院15天,之后再用医保住院,这才得以暂时不用转院。
记者在济南数家三甲医院走访时,多名患者家属表示,医院一般不会限制急性治疗期患者的住院时间,一旦患者进入康复治疗期,转到康复科住院,就会普遍面临单次住院时间15天至20天的限制,除非患者没有参加医保或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

从千佛山医院出院后,刘婷带着丈夫开始了漫长的转院生涯(央广网发张胜坡摄)
从千佛山医院出院后,她带着丈夫开始漫长的转院生涯。“我们就在3家医院之间来回转院,每个三甲医院的康复科最多住20天,在二甲医院就可以住30天。”刘婷说,她问过医生为何有这种时间限制,医生模糊地说跟医保报销政策有关,如果患者住院时间太长,就会超过医保报销限额,超出部分则需要由医生支付。
济南市多个三甲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家属们所说的“医保报销政策”是指国家医保局在全国正在推行的“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贾萍所住的济南某三甲医院的重症康复科医生表示,患者“定期”转院要求与DRG付费有关。“根据DRG付费政策,相当于单病种付费,要求一种病只能花如此多的钱,我们计算出患者的日均费用后,就知道一个患者大概能住多少天。比如,按DRG付费政策一个病能花1万元,快到1万元的时候,就得提醒患者出院。”面对贾琴的询问,这名医生说。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严格来说,医保局的确没有限制患者住院天数,但DRG付费是按病种付费,患者住院久了,患者报销费用就高。病人付完自费部分后,医院把医保报销的部分上报医保局审核,审核完才给钱。为了控费,超出费用医保局很可能就不给报销。“这就像别人给你100元上饭店吃饭,说你可以随便吃,怎么可能?”
记者获取的一份山东某省级三甲医院医保办下发的《关于适应DRG付费模式,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2021年10月份,济南市医保局正式启动DRG付费,当年10月1日以后入院的济南市职工与居民参保人的住院费用、单病种(按病种治疗方式),正式纳入DRG付费。
该通知提示医生:“要严格入出院管理,严格掌握入院标准,不推诿、拒收参保人员,不诱导参保病人住院,不以各种借口要求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禁止费用比较高的病人出院再入院,否则会被判定为分解住院;避免使用价格昂贵的药品及耗材,导致病种超标扣款。”
“从模拟付费情况可以看出,DRG付费对我们是有利的,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控药、降耗、降低平均住院日,合理检查,规范医疗行为,强化病案首页质量控制,盈利的潜在空间是很乐观的。”上述通知称。
该医院医生王昆对记者表示,“平均住院日”“床位周转率”是医院的考核指标,对于医院来说,患者的住院天数越低,床位周转率就越高,单个床位的收入就越高。但是,还是DRG付费对医生收入影响更大。
“对于医生来说,始终是罚比奖多。”王昆说,他没有因DRG付费被处罚过。但他听说,在刚实施DRG付费的时候,他所在医院的某个科室一个月被扣了6万多元,分摊到每个医生身上就是1万元左右,甚至有医生整月奖金被扣光,而奖金能占到一个普通医生月收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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