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陆丰市教育局回复林加宏在12345的投诉时称,经核查,该教学楼未确权,是2013年创建教育强镇时乡贤捐助建设,一共8间,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已完成主体结构,但因捐助者资金未到位等原因,教学楼一直未装修,也未交付学校使用。该未完工的教学楼一直为封闭状态,学生无法在该地方活动。目前,门窗已做好围蔽,隔离师生进入,确保人员安全。

25岁青年捐建村小教学楼烂尾十年

陆丰市教育局于2023年11月针对投诉作出的答复

25岁青年捐建村小教学楼烂尾十年

笏底小学仍在使用旧的教学楼。澎湃新闻记者陈绪厚图

2024年7月,澎湃新闻实地走访看到,笏底小学共有两栋教学楼,其中较为老旧的教学楼仍在使用,林加宏捐建的教学楼处于“荒废”状态,上面悬挂着“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提示牌,其一楼门窗仅用大约一米高的铁皮围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5岁青年捐建村小教学楼烂尾十年

烂尾的教学楼门窗仅用大约一米高的铁皮围蔽。澎湃新闻记者陈绪厚图

25岁青年捐建村小教学楼烂尾十年

贴好瓷砖的教学楼里长出了比碗口还粗的树,墙面上还挂着“施工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

十年了,林加宏一直不好意思走进去看,他都不知道自己为村小捐建的教学楼里,竟然长出了那么大的树。教学楼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由于未装修,一直没法投入使用,至今已经烂尾十年。25岁青年捐建村小教学楼烂尾十年!

林加宏是广东汕尾市陆丰市上英镇笏底村人。初中毕业后,他外出打工,后从事建材生意,赚了一些钱。2013年,25岁的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为村里的小学捐建一栋教学楼。

然而,教学楼差不多建好时,他怀疑有人借此申请了工程款,遂停工举报。

举报一直没有结果,林加宏因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抓。失去自由600天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林加宏获得国家赔偿23万余元。

“这件事改变了我的人生,不仅影响了我的生意,也影响了我的声誉和家庭。”林加宏说。

如今,林加宏有个心愿,他希望自己再出资,把教学楼修好,无偿捐给学校使用。此前,为了建教学楼,他已经花了数十万元。他估计,现在要修缮好,还需再投入60万元。

然而,新的困难出现了。虽然,当地村民、村干部、学校老师、镇里的干部等都觉得教学楼一直烂尾,不仅浪费资源,也存在安全隐患,若能建好给学校使用,对学校、对孩子都是一件好事,但如今要去修缮这栋楼,需要相关部门许可,需要完善当年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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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底小学。澎湃新闻记者陈绪厚图

捐资数十万为村小建教学楼

1988年出生的林加宏,从小在笏底村(注:当地村民又称“笏邸村”)长大。该村距离陆丰市城区约5公里,全村3000多人。

据林加宏介绍,2004年,初中毕业,他去深圳打工。大约2007年,他开始做建材生意,赚了一点钱,“差不多一年赚几十万”。

对于捐资建设教学楼的背景,林加宏称,2012年,在当地一家茶馆喝茶时,他听到时任笏底小学校长说笏底小学太破了,连门窗都没有。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起以前自己在笏底小学读书时,条件还要好些。“2013年,我捐了一批门窗,大概值几千元。”林加宏说。

林加宏表示,2013年8月,临近开学,笏底小学新上任的校长林某辉找到他,称上英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望要见他。和黄某望见面时,黄某望称,笏底小学没有围墙,问他愿不愿意捐钱建围墙。于是,他就想法筹钱建围墙,找村里的理事会、村干部商量,看村里能否先集资一部分资金,剩下所缺的资金由他解决。

林加宏称,当他准备建围墙的时候,时任陆丰市教育局局长陈某某喊他见面,称围墙由教育部门自行建设,能否捐建一栋有多媒体功能的教学楼给学校使用。“我负责建教学楼,教育部门会安装电脑等,教室具备多媒体教学条件。”林加宏觉得这是一件大好事,便同意捐资建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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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的施工图纸。受访者供图

2013年9月,新的教学楼动工了,林加宏请人设计了图纸,并请来了施工队建设。林加宏称,当年,自己才25岁,什么都不懂,问需要什么手续,时任上英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望口头答复称,现在是教育“创强”阶段,不要什么手续,有需要后面可以补。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4年1月,因未经批准,擅自在笏底村路口农田动工建设,林加宏被当地国土部门要求停止建设。2014年3月,陆丰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原则同意简化校园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申报手续的批复》中答复陆丰市教育局称,为加快推进陆丰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促进陆丰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面提高陆丰市教育水平和综合实力,结合陆丰市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简化属校园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申报手续,即凡在学校校园内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由学校提供土地证明和校园平面图即可办理。

林加宏称,拿到上述批复文件后,他继续动工建设教学楼。经过大半年的建设,一栋占地300多平的两层教学楼主体工程完成,外墙都贴好了瓷砖。林加宏称,大概花了80万元,若全部建好、装修好,估计要花1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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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政府曾作出的《关于原则同意简化校园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申报手续的批复》。受访者供图

2014年上半年,林加宏选择停工,没有对教学楼进行装修。

他称,当时他从当地教育系统内部人士打听到,有人以该教学楼申请了几十万元的款项,且这笔款项已经下拨,但这笔钱去哪里了不得而知,他怀疑有人私吞了。

林加宏怀疑有人从中牟利,之后,他向有关部门举报了笏底村委会及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不过,当地教育部门、镇政府等均答复称,不存在有人私自以上述教学楼申请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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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于2015年12月作出的回复。受访者供图

2015年12月,汕尾市教育局在一份回复中称,上述教学楼因建设资金问题,进度缓慢,陆丰市教育局于2014年5月下拨10万元用于该教学楼的建设,但因建设资金不足,导致该教学楼无法完工。据陆丰市教育局反映,由于林加宏未将该教学楼移交给笏底小学,该楼的权属还不是笏底小学所有。笏底小学为了做好安全工作,于2013年4月设置了一条约50米的隔离带,将新建教学楼施工区与教学区完全隔离,并在该教学楼施工区挂了安全警示标语,严禁学生进入或靠近施工场地。

针对林加宏的举报,上英镇政府于2015年10月在一份信访回复中表示,针对陆丰市教育局拨给笏底小学围墙款550000元一事,经查实,修建笏底小学围墙项目,是陆丰市教育局作为业主进行招投标,修建笏底小学围墙。招投标、预算合同、结算等相关手续都是由教育局负责,工程资金没有下拨到笏底小学及笏底村委会。

针对林加宏的上述举报,2024年7月10日,澎湃新闻多次拨打时任笏底村党支部书记林某得的手机,电话无人接听,短信也没有回复。

2024年7月10日,时任笏底小学校长林某辉回复澎湃新闻称,该教学楼之所以烂尾,是因为出资人没钱了,没有继续投入。不存在有人私自申请工程款一事,具体情况需找上级部门了解。

时任上英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望回复澎湃新闻称,上述教学楼烂尾是老板的问题,“没继续投钱”;不存在有人私自申请拨款的情况,这个情况找教育局核实就知道了;林加宏和笏底村委会的矛盾,他个人不了解。

澎湃新闻走访注意到,有笏底村村民表示,此事较为复杂,教学楼一直烂尾,是因为林加宏和村委会、教育局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解决。当地村民之间流传的一个说法是,当时,林加宏想申请拨款,需要村委会盖章,但村委会不同意盖章,这导致了林加宏和村委会的关系破裂。对此,林加宏回应称,不存在这回事,他没有去申请过拨款,当地村民也不了解具体内情。

因举报被羁押600天,不起诉后获赔23万

“我捐款建教学楼,但有人去申请拨款私吞,我接受不了,就停工了。”林加宏表示,此后数年,他一直在举报此事,举报对象涉及时任上英镇派出所所长、时任上英镇党委书记等多位干部。

2018年1月,因持续举报,林加宏被陆丰市公安局刑拘。同年2月,经陆丰市检察院批准,林加宏被执行逮捕。

陆丰市检察院于2018年6月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理查明,自2015年4月开始,林加宏多次在不同网络平台捏造事实散布林某得贪污公款、扶贫款等言论,还捏造事实散布陆丰市政府副市长林某实、上英镇派出所所长林某好贪污公款等言论,上述发帖言论阅读量均超过五千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2017年10月,林加宏在笏底村“三清、三拆”工作中,散布清理违章建筑可以赔偿的言论,并与部分村民阻挠、辱骂村干部,致使“三清、三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陆丰市检察院认为,林加宏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唆使群众起哄闹事,阻扰政府正常工作,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林加宏介绍,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没有宣判。2019年9月,陆丰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陆丰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林加宏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对林加宏不起诉。

自2018年1月18日被刑拘,到2019年9月9日被释放,林加宏一共被羁押了600天。获不起诉后,林加宏申请了国家赔偿。

2020年3月,陆丰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陆丰市检察院认为,林加宏不起诉的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之一,决定不予赔偿。

林加宏不服,向汕尾市检察院申请复议。2020年5月,汕尾市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林加宏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故撤销陆丰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赔偿决定,决定由陆丰市检察院向林加宏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20805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林加宏仍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提出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87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2020年8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汕尾中院认为,陆丰市检察院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复议机关汕尾市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其所确定的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不够恰当,汕尾中院将其调整为30000元。林加宏所提出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的赔偿请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采纳。

烂尾十年室内都长了树,“太浪费了”

由于停工未装修,林加宏捐建的教学楼至今烂尾十年了。

25岁青年捐建村小教学楼烂尾十年

林加宏捐建的教学楼主体已完成,由于未装修,无法投入使用,至今已烂尾十年。澎湃新闻记者陈绪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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