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孩子患肝豆状核变性疾病,家长申请保险理赔时却因孩子未做肝脏活检被保险公司拒赔。

2024年5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有关重疾险之争的案件。事情还要从去年7月说起,年幼的小小在幼儿园的一次体检过程中被发现肝功能异常,汪女士立即带女儿到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就诊。
突如其来的诊断让汪女士万分揪心,在得知孩子病情的严重性后,汪女士与丈夫当即为她办理了住院手续。经过近一个月的住院治疗后,小小情况好转出院,但仍需持续服药。
回家后,汪女士想到自己曾为女儿投保过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于是翻阅保险合同发现,女儿所患的疾病就在这份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内。她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希望这份重疾险的理赔能为家庭分担些许经济压力。
然而,汪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后,保险公司以小小所患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为由,发出了拒赔通知书。

甚至在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依旧强调,医院虽然已经确诊小小患有肝豆状核变性这一疾病,但是小小没有经过肝脏活检,说明病情并不严重,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无需赔付。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要求严重肝豆状核变性需要同时满足四项条件才能赔付,明显属于对赔付条件的二次限定,该约定超出了普通投保人对重大疾病的理解。
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小小所患疾病属于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综合:央视新闻,极目新闻等)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168元,整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Jmbaoku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