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再次开庭审理,被她拐走的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受害儿童和家属希望法院能严惩余华英。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
是自己儿子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被拐女孩亲手把人贩子
送上法庭
杨妞花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杨妞花5岁时,被人贩子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河北。“在火车上,我梦到妈妈在山上喊我——妞花,妞花……我从梦中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2021年,她凭儿时记忆通过网络寻亲找到姐姐,却得知亲生父母因失去她而相继离世,姐姐也在11岁那年成了孤儿。“我不能放过她(余华英),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说服中间人,寻找线索,配合公安取证……2022年,杨妞花终于将余华英送上法庭。
余华英被捕前画面
如今,她还在帮助更多人寻亲:“我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寻亲家长。帮他们团聚,就像弥补了我自己的遗憾一样。”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审理脉络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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