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消息称,00后的柳某自2019年5月29日起,在上海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KA(关键客户)销售一职。双方签订的最新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5月29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中规定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并约定税前月薪为8000元,另设有绩效奖金。
2022年6月,有人在脉脉平台上针对该公司发表评论,柳某随后留言指出:“加班已成文化,且不给加班费,不自愿加班就在大会阴阳怪气,然后调你去外地出差分配不合理任务。”在回复其他网友时,他又表示:“招个啥也不懂的门外汉,只会纸上谈兵的来当总经理,搞那些无效加班形式主义表演给老板看,我自己有客户问题或者需要维护哪怕是12点我也会处理,需要强制我在那无效加班配合表演吗,你有那功夫搞几个客户不好吗,非盯着加班装作很努力的样子,笑死人。”
公司于6月23日发现这些言论后,决定辞退柳某。6月30日,柳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17284元。然而,9月1日的仲裁裁决未支持柳某的请求。柳某对此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的言论较为主观且负面,确实对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不支持其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综合自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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