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和黄玲后来发现,他们是在当地同一个网红“红娘”的介绍下,几乎都是去年9月期间前往贵州相亲。女方都来自云南丘北,由当地同一个婚介所介绍。女方跑掉后,姐姐黄玲通过律师在网上查到那家婚介有六七个官司在打。一家损失了15万元左右。弟弟半个月都没出过门。王博的“闪婚”对象因为没到结婚年龄,两人当时没领证。去年9月从贵州带人回来,10月开始,对方就“变脸了”。20万元的彩礼,只退了13万元。中介费12万元,拖了好几个月,两个中介一个退了1万5千,一个退了4万。前前后后,王博家一共花了37万,只追回了18万多。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30多个跨省“闪婚”失败家庭的经历发现,贵州当地婚介促成的“闪婚”多在一到三天内完成。在没有交钱和签协议领证前,婚介所不允许双方过多接触,不能加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婚检”和“领证”往往是在同一天进行,其中有人“闪婚”领证9个月后,女方生了孩子。男方生疑,做亲子鉴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婚前体检竟然没有发现对方已经怀孕。
还有一个陕西新郎,婚礼举行后,女方以“心情不好”为由返回贵州安顺老家。没多久,接到贵州来的电话,称女方吃下一整瓶治疗重度抑郁的药物,住进了ICU。现在告婚介告不了,女方重病期间,也没有办法离婚。
穆河丽是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年轻律师。找到穆律师之前,鲍女士已经就儿子的“闪婚”经历报了案,警方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立案。此后不到半年时间,穆河丽又先后接受了五名“闪婚”当事人的委托,另有五名当事人前来做过咨询。同期,穆河丽所在的律所一共接受了15起“闪婚”当事人的委托。
参加跨省“闪婚”的男性多是因为性格原因,大部分是家长在说话。一般父母比较能干,经济条件小康以上,多为乡镇人口,能够支付三十到五十万的费用。同意“闪婚”远嫁的女性当中,多为有过婚姻史的女性,没有稳定工作,文化程度不高。有一部分女性是因为各种原因背负债务,急于缓解财务压力而选择闪婚。
婚介和“闪婚”双方签的合同,多数条款对当事人不利,违约责任大部分都归结在男方,出了问题几乎与公司无关。婚介公司抓住了大部分男方父母的心理,如果不承诺结婚,父母是不可能同意交这么高的服务费。目前对于婚介服务费的标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他们签的协议都特别注明是自愿给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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