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凌晨,西安未央区北二环朱宏路高架桥发生一起车祸。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并搭载另一人撞上路边隔离护栏。后座男子倒地后,摩托车驾驶员在施救同伴时,一辆汽车从后方驶来,将两人再次撞倒。

西安二次碾压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

现场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摩托车已经倒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头部有明显血迹,另一名男子正在对其施救。此时,一辆黑色汽车突然驶来,尽管有人呼喊试图阻止,但汽车还是撞上了两人。涉事汽车司机表示,由于前方有两辆车阻挡视线,他没有看到前方的情况。

视频拍摄者自称是过路的好心人,见二人出了车祸,担心发生二次碾压,便帮忙阻拦附近通过的车辆。拍摄者称已经拨打了120,并提到骑摩托车的男子喝了酒且没有戴头盔。

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判定乘坐摩托车的男子已经死亡。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2024年11月5日凌晨4时许,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路某(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沿西安市二环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朱宏路立交桥上时,车辆与道路隔离设施发生碰撞,致路某跌落。张某下车查看时,两人被同方向陈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事故导致张某受伤、路某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张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排除毒驾嫌疑;同时排除陈某酒驾、毒驾嫌疑。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认为,张某涉嫌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汽车司机陈某虽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但在事故中碰撞了先期发生事故的张某和路某,具体责任比例需根据详细情况调查确定。如果陈某在正常驾驶情况下无法预见到事故发生,可能不承担责任。依据现有警方通报,张某酒后驾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关键因素之一,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而陈某如果没有充分注意前方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处于危险状态的张某和路某,也可能承担次要责任。作为乘客的路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对个人安全保护意识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他的伤亡后果,可能会适当减轻其他责任人对他的死亡后果的赔偿责任。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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