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频繁发生,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这类事件不仅刺痛了社会神经,也凸显了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的重要性。

最高法副院长:严惩报复社会类案件

2024年广东珠海樊维秋驾车冲撞行人案和江苏宜兴徐加金持刀行凶案造成了重大伤亡。两地司法机关依法从快从重审判,2025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珠海市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樊维秋、徐加金执行了死刑。这一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最高法副院长:严惩报复社会类案件 强化法律震慑维护公共安全

面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的极端恶性犯罪,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此类案件,如何严厉打击犯罪,以及如何避免“同案不同判”成为重要议题。李勇表示,依法从重判处刑罚是强化法律震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不仅是为了受害者,也是为了捍卫社会公平正义,震慑潜在犯罪行为。

最高法副院长:严惩报复社会类案件 强化法律震慑维护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影响恶劣,涉及众多罪名,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尤为引发关注,如驾车冲撞、纵火等。这类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作案人通常因情感、生活或工作挫折而产生恶意杀害多人以制造社会影响或发泄个人不满的情绪。因此,需要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运用综合治理手段预防此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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