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来,周永刚和家人从没停止通过各种途径申诉,周永刚的岳父——被害人的堂叔邵宗林对女婿的清白深信不疑。2009年12月,失去自由7795天的周永刚获多次减刑后出狱。他一边打工挣钱养家,一边申诉、寻找真凶线索。在日常和人交往中,他从没隐瞒过那段经历,“我没做亏心事,别人怎么想我接受,但我的心是干干净净的”。

不久前,随着法槌落下,内蒙古高院宣告,周永刚无罪。他卸下了背负35年的枷锁。

周永刚案平反的背后,是几代法律人的坚守和接力。“昨天,您曾经为周永刚遮风挡雨,鸣冤叫屈;今天,您生前为其主张的正义即将得到最终的实现。”在此前的庭审中,周永刚的代理律师、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阔,特地向已于2010年逝世的赤峰中院原院长桃格图致敬。

桃格图任职期间,曾坚持该案证据不足,不能下判。在孙阔看来,如果没有桃格图的坚持,周永刚的命运可能如同呼格吉勒图、聂树斌一般。1991年离休后,桃格图又作为律师免费为周永刚申诉,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

“我和周家一无亲、二无故,为什么十多年了还总在顾虑这个案件呢?因历史上的冤假错案给我的教训极为深刻、为此牢牢永记不忘。”桃格图曾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信中写道。

“他这个嫌疑排除不了”

“如果案发那天,我没有第一个发现现场,还会被认定为杀人犯吗?”周永刚常这样回想。

他居住的巴罕宝力格村并不大,坐落在巴林右旗城关镇大板镇向北约10公里外,四周被草场包围,只有40多户人家,村里人大多沾亲带故。

和其他村民不同,周永刚家的房子正门不朝大路,而是面向农田背后,他说干农活方便。但在邻居眼中,这或许与当年的命案有关。近年来,村民陆续搬到镇里居住,留下的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人,有人回忆,周永刚年轻时比较勤快,也不惹事,他们都记得那起命案。

案发的1988年7月1日,周永刚坐班车去姑父家,洪水冲垮了路上的一座桥,班车返回大板镇。在镇里吃过晚饭,他徒步回村,路上还遇到人闲聊了一阵。在他妻子邵玉梅的记忆中,他到家已是21点50分。和妻子温存了一会儿,半夜12点多,他被父亲周国瑞喊起来,“说我叔伯丈人家两个丫头上山挖药材,到现在还没回来”。

邵佳、邵灵分别是周永刚岳父邵宗林的兄弟邵宗祥、邵宗发的女儿。村子旁边的草原里那时还长有知母等中药材,村里人常常挖来卖掉,贴补家用。当天下午,两姐妹骑着自行车去挖药材,迟迟未归。周永刚很快穿好衣服一起出门寻找。

没多久,村里人发现了被扔下的自行车,便两两一组分头寻找。周永刚恰好和被害人邵灵的父亲邵宗发一起,两人打着手电筒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两名少女的尸体,其中一人裤子被脱到膝盖下面,头部已血肉模糊。

邵宗发正要上前,周永刚一把抓住他,“不能破坏现场,赶紧报案”。这是小学毕业的周永刚从电视里学到的知识。他父亲周国瑞头脑灵活,在20世纪80年代养殖了200多头牛羊,赶上牛羊价格走俏,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周永刚家里有着村里第一台电视机,晚上常有二三十人聚来一起看。

第二天,警方勘察现场,着手调查。多名村民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回忆,当时,警方几乎盘问了村里所有男性的行踪,“你出去去哪儿,回来几点,回村又碰到谁了,都要有证人,都得按小时推算”。一时间,村民议论纷纷,猜测凶手身份,邵家人还自发寻找线索。

凶案发生一个月后的8月2日,周永刚从家中被警方带走收容审查,这是一项1996年被废止的行政强制措施。起初,他被告知的案由是走私文物,这正是案发当天周永刚外出的缘由——去另一个镇子上购买几枚古钱。

他很快发现,针对自己的调查转向杀人案方向。案件材料显示,他被收容审查的主要问题是“强奸杀人嫌疑、走私文物”,有何证据一栏则填写“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条件”。

当时,周永刚的岳父邵宗林曾听一名办案民警说:“你女婿嫌疑最大,那么多人找了那么长时间,都没先找到,唯独他先发现了,他这个嫌疑排除不了。”

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周永刚很快承认其强奸杀人的“事实”,称他在回家路上看到草原上有两名姑娘,有了“奸淫之念”,随即拦截,提出奸淫的要求,遭到二人怒骂和拒绝。他先后用手和邵佳携带的铁锨将二人打倒在地,实施强奸后,用铁锨将二人砍倒,并在二人头部两侧培了土,确认她们死亡后,骑上自行车逃离现场。

“就此案现实材料我在职期间不能下判”

“老院长,您的‘生死簿’上有没有冤案?”“还真有,周永刚的案子。”

孙阔回忆,1997年,自己刚成为实习律师时,曾与律所前辈桃格图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当时,桃格图已从赤峰中院院长的任上离休,选择当一名律师。孙阔没想到,此后会加入周永刚案的“接力”,为他申诉并推动案件最终平反。

准确地说,该案并不是桃格图下的判决。

这位院长从基层法院书记员岗位成长起来,曾坚持每一份判决书都亲自审阅签批。在同事的回忆里,桃格图的签发稿笔迹工整、措辞严谨。人们还记得的一个场景是,酷暑中,桃格图头顶着一块湿毛巾,认真审核判决书。

在任期间,他常说:“法院的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这句话曾影响了一代赤峰中院人。该院一名“全国优秀法官”曾表示:“桃院长的这句话让我铭记终生,时时警醒我不敢有丝毫的疏忽。”

面对周永刚案,桃格图慎之又慎。在他看来,“周永刚在刑讯逼供下,时供时推,矛盾百出”。

事实上,该案在移送至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周永刚时,就曾被拦下。1988年11月15日,赤峰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巴林右旗公安局补充侦查,并给出包含14个问题的退补提纲,其中包括被害人的具体死亡时间、周永刚的作案时间等关键问题。

当时,面对检察官的提审,周永刚翻供了,“不是我干的”。他表示,自己遭受刑讯逼供,不仅受到殴打,还不让睡觉,“被整得受不了了”。

那些有罪供述,用周永刚的话说,是“我和办案民警共同的作品”。因为到过案发现场,所以他能描述一些现场情况,但细节说不上来,这时就会“挨整”。“反映在周永刚的供述中,那些有罪供述和现场勘查笔录不完全一致,在铁锹头朝向、被害人尸体方位等关键的细节上甚至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孙阔介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一名共同在押人员写下书面证明,曾在周永刚被审讯期间,看到他身上有伤。时任巴林右旗公安局看守所所长的徐林也证实,入监时他发现周永刚“手脚全部都肿着”。“说他是杀人犯没交代清楚,让我给他做工作。”徐林在书面证明中写道,“他说冤枉,‘不承认就给我上刑,我受不住’”。

桃格图曾回忆案件程序上的不寻常之处:1989年赤峰检察院办案人员曾和中院刑事庭探讨该案,研究一致认为,“此案无可靠证据,不宜定案起诉”。而案件移送赤峰中院起诉时,中院审委会约10名委员曾开会研究,一致认为:“此案如证据充分,对被告就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毫无宽容余地。就现实材料应退回重新侦查,一定要起诉即宣告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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