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乌兰浩特”微信公众号1月3日消息,近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北郊派出所查处一起涉案300元的盗窃案,侦查过程中,民警意外发现嫌疑人还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罪。

经调查,2016年初,嫌疑人刘某某冒充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公职人员身份,与马女士相识,并利用“身份”光环,骗马女士与之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刘某某又冒充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盟纪委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未婚,与欣女士谈恋爱。

刘某某为包装自己的人设,非法购买了法院制服、证件,并利用法律书籍和网络媒体学习法律法规。长期关注领导干部信息动态,模仿领导干部言行举止,从里到外把自己包装成领导干部,甚至把某领导、某局长说成自己的父亲。

每天认真出门“工作”,经常提前跑到法院门口让马女士接自己“下班”。滴水不漏的演技,让被害人对刘某某的虚假身份没有丝毫怀疑,甚至刘某某自己也陷入“角色”无法自拔,在公安机关对其调查过程中,依然对办案民警张狂叫嚣。

冒充公职人员谈恋爱犯法吗_男子冒充公职人员与多人恋爱_冒充公务员谈恋爱犯罪吗

冒充公务员谈恋爱犯罪吗_冒充公职人员谈恋爱犯法吗_男子冒充公职人员与多人恋爱

男子冒充公职人员与多人恋爱_冒充公务员谈恋爱犯罪吗_冒充公职人员谈恋爱犯法吗

冒充公职人员谈恋爱犯法吗_男子冒充公职人员与多人恋爱_冒充公务员谈恋爱犯罪吗

男子冒充公职人员与多人恋爱_冒充公职人员谈恋爱犯法吗_冒充公务员谈恋爱犯罪吗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罪已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168元,整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Jmbaoku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