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表示,“和解胜于判决”,证券集体诉讼中的和解尤其值得大力提倡。和解体现的是双赢的结果,避免了后面旷日持久的上诉和执行,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而且由于证券集体诉讼金额的巨大,如果由法院直接判决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导致责大于过,威慑过度。而和解能够避免刚性判决的负面作用,既使投资者获得一定的赔偿,同时又避免被告破产倒闭和市场退出,是证券集体诉讼的更好出路。本案在我国证券民事诉讼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泽达易盛案系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2020年6月,泽达易盛在科创板上市,实际控制人为林应、刘雪松夫妇。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泽达易盛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违法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属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并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证监会指出,泽达易盛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合法利益。最终,泽达易盛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另外,因在泽达易盛案中,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也表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4月1日,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在执行泽达易盛IPO项目过程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9月21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通过司法调解等高效方式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资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上海金融法院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王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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