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彩礼问题已不局限于个人、家庭,而延伸到社会,频频成为引发矛盾、冲突的导火索。

对于适婚男女而言,彩礼究竟意味着什么?高价彩礼因何而生?又将何时休?

“90后”杭州男生出百万彩礼

直言要看对方价值

1990年出生、杭州本地人、家里两套房,小吴的条件让他在婚恋市场称得上佼佼者。他曾有一次给付百万彩礼的经历。

“女方在互联网大厂工作,是温州人。”谈起前女友,小吴仍觉得她是优秀的女孩,会挣钱、学历高、自律上进,家庭条件也不错。

只是,小吴没想到谈婚论嫁时,前女友会提出要100万元的彩礼。身边的杭州本地朋友一般出十几万到几十万的彩礼,第一次听到百万彩礼的要求时,小吴和小吴的父母是不能接受的。

“女方和我说,温州人讲究排面,100万是正常数额。”小吴在了解到对方家乡的习俗后,选择妥协,“她也承诺带100万嫁妆来,彩礼加嫁妆一共200万都会放在小家。”

彩礼谈妥了,可感情已生矛盾,小吴和前任最终还是分开了。在彩礼问题上,小吴信奉“只要对方值得,需要这份保障,我又付得起,就会给”。

是否应该付彩礼?多人表示支持

“彩礼就像给女性的生育、失业补偿。”山西人小朱同样秉持着应该付彩礼的态度,但他觉得彩礼数额需“适可而止”,“婚后一两个月就离婚还不返还彩礼(的话),血本无归。”

站在婚恋市场的另一端,小朱清楚自己缺乏竞争力,可面对前女友索要的18.8万彩礼仍难以承受。小朱直言,自己省吃俭用一年只能攒下4万元,“10万彩礼相对合适,再多就超出我们普通农村家庭的承受能力了。”

24岁的大学生小金即将迈入婚姻殿堂,她向男友要了15万的彩礼。“我是山东人,男友是天津人,毕业后打算去天津生活。”小金说,此前,自己担心过二人会不会因为彩礼闹掰,“彩礼金额可以商量,如果男方打算彩礼一分不给或者比我预期数额少很多,就直接分手、各回各家好了。”

彩礼,在小金看来,是给女性的安全感和尊重。“彩礼由双方家庭共同商定,双方同意就好。”小金强调,自己属于远嫁,必须要彩礼,“如果我男友愿意去我家山东,他以后不方便照顾他的父母,我也愿意不要彩礼。”

但小金也表示,如果个别女性婚后一两个月就要求离婚,该返还部分彩礼,“如果我结婚没多久就想离婚,我会自觉返还部分彩礼。”

关于彩礼,最高法明确

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8日)发布审理涉彩礼案件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司法解释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要点如下↓↓↓

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有何区别?

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

《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规定》明确,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返还彩礼的范围包括哪些_返还彩礼情形_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

图源:视觉中国

这些给付的财物或支出不属于彩礼

《规定》明确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此类财物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婚约双方父母

可作为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

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一般由父母操办,接、送彩礼也大都有双方父母参与。彩礼返还纠纷中,程序上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是婚约双方的父母能否作为诉讼当事人。《规定》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婚约财产纠纷

此类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考虑到实践中,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当事人,双方父母也可能参与其中。

为尊重习俗,同时也有利于查明彩礼数额、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等案件事实,确定责任承担主体,《规定》明确,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二是离婚纠纷

考虑到离婚纠纷的诉讼标的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宜将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当事人,《规定》明确,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返还彩礼情形_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_返还彩礼的范围包括哪些

图源:视觉中国

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虽规定彩礼返还问题,但尚有两种情况未予规定,需要完善相关规则——

一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

《规定》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二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

《规定》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彩礼有了最新司法解释,嫁妆怎么算?

针对彩礼已有最新的司法解释,那么有网友提出疑问女方父母给的嫁妆在财产方面该怎么算?

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表示,嫁妆在实践中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前由父母赠与子女的,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而在婚后赠与子女的,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归夫妻双方共有。

来源:中国新闻社、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客户端、央视网、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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