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官网发布澄清声明称,昨天本会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就此,本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若以测试结果的TDS值作为比试,该样本口味较一般“天然矿泉水”为淡,与一般“纯净水”比较则较浓。至于溴酸盐方面,本会根据欧盟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计算,此限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该样本的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属“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重新评分后,该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此前,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披露,在本地市面上购买了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进行测试后发现,来自中国内地的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但远低于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订立的饮用水质量标准。 香港消委会表示,摄取大量溴酸盐可导致恶心、腹痛、呕吐及腹泻,严重情况还有可能影响肾脏及神经系统。

香港消委会称,这一测试主要参考中国香港、美国及欧盟相关法例及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瓶装/包装饮用水 (不包括天然矿泉水) 通用标准》及《天然矿泉水标准》而得出。

7月16日,农夫山泉发文称,已委托香港律师要求香港消委会向农夫山泉及其消费者郑重道歉。 律师函称,香港消费者委员会7月15日发布的《饮水思源30瓶装水口味、矿物、安全检测》一文,基于错误的理解和非专业的分析,针对农夫山泉产品溴酸盐含量情况做出了不客观的评价,给农夫山泉的声誉造成了巨大伤害,农夫山泉郑重要求香港消委会书面澄清、道歉并消除给农夫山泉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文章的三大明显错误包括:适用标准类别错误;标准判定错误;评价语言不专业、有故意误导性。(农夫山泉、虎嗅app)

香港消委会就农夫山泉事件致歉_香港消委会就农夫山泉事件致歉_香港消委会就农夫山泉事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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