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指出,虽然黄林的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争议,但不符合刑法中的敲诈勒索定义。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黄林的打假行为不应被刑事处罚。他向商家索赔的行为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其举报行动也是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因此不构成犯罪。

自2019年11月羁押至2022年8月取保候审,黄林被羁押了整整1004天。2024年8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黄林应获赔52万余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按每日462.44元计算。此外,法院酌情判决给予黄林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职业打假人被羁押1004天获国赔52万,仍对精神赔偿存异议

尽管黄林获得了国家赔偿,但他仍对精神赔偿的数额和法院未作出道歉表示不满。黄林认为,法院应该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更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此,他已于2024年9月8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理赔偿事宜。

回顾黄林的打假历程,他自2015年投身职业打假,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商品进行打假行动。根据他提供的证据显示,部分进口食品的标签来自受核辐射影响的日本地区,违反了相关食品安全规定。他通过投诉举报和协商,获得了合法的索赔,但这些行为也引发了争议,最终导致其被控敲诈勒索。

在一审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定黄林的打假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理由是黄林通过举报后利用商家对食药监处罚的担忧,索取财物。检方指控他伙同他人,多次向商家索赔,甚至在一次行动中,向某商家索赔高达3.3万元。

然而,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指出黄林的行为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请求权范围。东莞中院强调,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行为目前未被法律明确禁止,黄林作为消费者享有举报权利,且举报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因此,黄林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随着无罪判决的尘埃落定,黄林也迈出了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步伐。然而,尽管获得了赔偿,他对精神损害赔偿和道歉的诉求仍未完全满足。黄林表示,他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多的正义与尊重。

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职业打假行为的讨论。黄林的经历表明,在法律尚未对职业打假行为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类似行为应如何界定仍是一个亟待厘清的问题。同时,这也凸显了职业打假人在行使合法权利与获取合理赔偿之间的微妙平衡。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168元,整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Jmbaoku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