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十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从2015年至2024年上半年,该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272件,审结34377件。这些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向新产业、新技术发展,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基因测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前沿领域。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涉外案件涉及31个国家,其中美国、日本、德国、韩国和法国的案件数量较多。
案件涉及世界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先者,如3M创新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起诉标的额为5000万元以上的有56件,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有329件。刑事案件中犯罪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23件,最高达11亿余元。
在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判决结案7780件,占比23%;撤诉或者调解结案17940件,占比53%。民事一审案件判决结案4582件,占比21%;撤诉或者调解结案17094件,占比77%。
十年来,近七成被告人被判处实刑。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罚金刑适用力度大,有82人被判处罚金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11人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以上,最高达9000万元;对相关被告单位判处罚金最高达6亿元。
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乐高品牌的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超11亿元。2016年1月至2022年8月,汕头市某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购买乐高正品玩具后进行剥样、制模注塑等方式,1:1复刻乐高积木拼搭玩具,并冠以“博乐”“乐翼”以及坦克图案等标识对外销售。公司主管人员陈树某负责生产、销售,陈坤某负责财务资金管理,陈某钿协助管理公司复制、生产、销售乐高产品,陈某负责境外客户销售业务,朱某东负责购买复制样品、招揽客户、对外销售产品。
经鉴定,某腾公司生产的54款积木套装玩具与乐高公司的积木套装玩具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该公司生产、销售仿冒乐高公司积木拼搭玩具产品,已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1.13亿余元,查扣的待销售玩具货值金额达3,000余万元。
一审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某腾公司罚金六亿元,陈树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千万元,陈坤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千五百万元,陈某钿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朱某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一审判决后,某腾公司、陈树某、陈坤某、陈某钿不服提出上诉,一审公诉机关提出抗诉。二审审理期间,陈某钿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玩具产品与乐高玩具产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结合证据足以认定某腾公司生产、销售的涉案玩具产品与乐高玩具产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最终,法院驳回抗诉、上诉,准许陈某钿撤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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